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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离婚律师说,昔日温情不在,婚姻走到了尽头,都说好聚好散,可是当面临孩子的抚养权时,还是舍不得孩子离开自己的生活。沈阳离婚律师说,这就演变成了一出出“夺子大战”“藏孩子”的大戏。但凡事都有意外,不是所有的判决都能顺利的执行,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离婚律师告诉你判给女方的孩子男方不给怎么处理。


沈阳离婚律师说,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男方却不执行,女方还联系不上男方,找不到男方,见不到自己的孩子,这种情况下,女方就不要犹豫不决,再念什么夫妻情谊了,过于心软心善有时候反而不上什么好事,直接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沈阳离婚律师说,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沈阳离婚律师说,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沈阳离婚律师说,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沈阳离婚律师说,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可以了。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沈阳离婚律师说,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如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沈阳离婚律师说,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应该认真为孩子考虑,不要咄咄逼人,这样事情才可能更好解决。而男方也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这种方式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法院既已判决,就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