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定义】徇私枉法罪(取消枉法追诉、裁判罪,刑法第399条第1款),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政治影响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等。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被冤枉追诉、判刑致使被害人的人身、精神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死亡,因包庇重大案犯,使其消遥法外并继续为非作歹,引起社会公愤等情况。

依本条第3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行仁承诺保障:守信是行仁的较高准则

严格遵守:《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中双方确认的方式、数额收取费用,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三不原则:不虚假承诺案件结果;不私自收案、收费;不低价竞争、贬损同行。

心无旁骛,精益求精,只为不辜负您的委托!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金融中心C4座23层2311(金融中心地铁C口)

图片展示

  • 沈阳专业的徇私枉法罪辩护大律师徇私枉法罪判
  • 沈阳专业的徇私枉法罪辩护大律师徇私枉法罪判
沈阳专业的徇私枉法罪辩护大律师徇私枉法罪判
沈阳专业的徇私枉法罪辩护大律师徇私枉法罪判
1/2
  • 沈阳专业的徇私枉法罪辩护大律师徇私枉法罪判
  • 沈阳专业的徇私枉法罪辩护大律师徇私枉法罪判